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《龙井茶加工技术规程》浙江省地方标准,根据《浙江省标准化条例》的规定,现将拟批准发布的报批文本予以公示,公示期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2日。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,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,向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反映。单位反映的意见建议请加盖单位公章,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。逾期不再接受意见建议。联系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(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),联系电话:0571-89761453,传真:0571-89761453,电子邮件:zjbz2012@126.com。
附件: 龙井茶加工技术规程(公示稿).pdf
2023年02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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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井茶 食品安全 监管 监督 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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